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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医院怎么挂号,北京东方医院代挂号

    2024-03-27 02:00:02 62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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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建病历、使用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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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患者一律使用实名制。

    2. 一般初诊患者须购买《门诊手册》输入ID码后就诊,复诊时自行携带就医。《门诊手册》每册0.5元。

    3. 凡参加医疗保险的初诊患者,凭“保险卡”建《门诊病历》;其他患者根据医生建议,持“新建病案申请单”建《门诊病历》。

    4. 在高干门诊首次就医的病人,先去挂号处,建干部门诊号及干部《门诊病历》,再到相关科室就诊。

    5. 需建门诊病历的患者,带本人身份证,还须将“初诊病人登记表”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交挂号员;同时挂号员交给患者印有病案号的《挂号证》,病历建好后由病案员送交就诊科室。新建病案费每份2元。

    6. 有《门诊病历》的复诊患者持《挂号证》挂号后,挂号证丢失或忘带,需详细填写查号登记表,交挂号窗口,查号补证。查号补证费每次03元。

    就医程序:

    病人挂号后分别到各科分诊台候诊室候诊。病案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将《门诊病历》分送各科分诊台,持《门诊手册》的病人将手册交到分诊台,护士按序查时,简单预诊,依据病情安排就诊诊室及医师。

    医师按序诊治病人,向病人或陪伴者询问病史,进行检查、诊序。患者及陪伴者与医生应密切配合,有利于提高就诊速度和诊疗质量。

    划价交费:

    本院实行化验、检查、电脑一体化划价收费。患者持医师开出的各种检查单及,到收费处划价交费。开具麻醉药品,除在院注射的一次用量外,需先将病历和到门诊部办公室登记、盖章后,方可划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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