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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计量认证办理,丰富的经验,让您放心

    2024-02-15 11:21:01 39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计量认证是资质认定的一种形式。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2007年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明确规定,“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和测试的能力,可靠性和公正性所进行的考核和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录官方网站统一申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如果属于防雷检测机构将增加信用核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后可重新提出申请。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回执单》、《行 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做好配合技术评审工作的相关准备。关于本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环节的具体要求及细则参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

    4、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

    如何申请计量认证

    :仪器校验认证也是提高公司计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措施,计量管理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国家对计量管理也很重视。

    第二:编写计量检测体系管理手册,计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它阐明了我公司的计量方针、质量目标,并对我公司计量检测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了准则,符合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第三:编写计量检测体系程序文件,计量仪器检定它是作为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而存在,属于二级文件,例如文件管理程序等一系列的程序文件

    第四:一些与计量管理有关的表格,它是我们实施计量管理的证据,电子天平检定做我所写,写我所做。

    例如:计量器具校验记录等

    计量学研究的内容包括:

    (1)计量单位及其基准、标准的建立、复制、保存和使用;

    (2)量值传递、计量原理、计量方法、计量不确定度以及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

    (3)计量人员进行计量的能力;

    (4)计量法制和管理;

    (5)有关计量的一切理论和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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