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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新洲消防设施工程资质代办,专业团队一站式服务

    2024-02-15 06:04:01 25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消防设施工程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

    (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办理资质材料详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职称或技能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或职业技能复印件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

    消防设施工程资质代办流程

    1、企业基本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企业法人证明文件;(4)生产制度文件。

    2、人员材料

    (1)人员职称资格证书;(2)人员保险缴纳证明;(3)人员身份证件。

    3、业绩材料

    (1)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工程业绩要求的,出具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证明;

    (2)要求企业工程业绩的,提供企业的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资产材料

    由的资产审核部门给出的企业财务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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