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个人循环贷款是指由自然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或信用条件(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经银行审批同意,对借款人进行额度授信,借款人可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一种个人贷款业务。
循环
◆ 保障方式: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可组合选择;
◆ 贷款额度:抵质押物按照银行认定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7成;
◆ 额度期限:额度循环有效期长为20-30年,到期后自动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 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挡贷款利率及银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
◆ 还款方式:客户可以自主选择等额本息,按月(季)付息,或利随本清。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